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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灵武市、兴庆区、西夏区部分项目建设现场、农业种植示范园区等地,就我市工业企业用地、耕地保护、闲置土地盘活、土地权改革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对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创新方式,拓宽渠道,继续宣传好《土地管理法》。要深入开展耕地保护行动,严格监管耕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积极盘活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确保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要健全改革协调机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深化土地权改革。要科学合理编制我市国土空间规划,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2020年施行以来,我市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206.35万亩的任务。2021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71宗5617.6亩,处置闲置土地1188亩,盘活城镇低效用地668亩,累计开展动态巡查2600余次。银川市首宗“标准地”带规划设计方案供地、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完成平台搭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调查发证率达99%。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雍辉、张杰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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