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泰安
眼看着天越来越热
5月也进入了下旬
一个重要的提醒大家别忘记啊
那就是——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
根据此前发布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1]64号)要求,
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为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职工未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高温天气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要求,改善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此外,还要认真落实高温待遇。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企业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从6月起,这笔钱要连发4个月
大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工资
有没有变多吧!
还有就是天气越来越热了
别忘了注意防晒,多喝水呀!
来源:鲁中晨报、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