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你身体瘫痪的因素,今天我们专门到你的住处进行开庭,本庭对此确认,你有无异议?”“没有异议,感谢你们的照顾。”近日,在吉林省辉南县辉发城镇敬老院里,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
这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张某年事已高,且目前瘫痪在床,无法行动。辉南县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为了不耽误案件审理,保障司法公正,主动与县法院协商,决定到张某住所地的敬老院开庭。
据了解,张某是该县辉发城镇村民,其多年前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并盗伐其他林木。检察机关以张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庭审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张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时也对检察院、法院考虑他的年龄及身体状况上门开庭表示感谢。
非法采伐集体林木,不仅使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物种的种质资源严重受损,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社会公共利益也受到极大侵害。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