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们实地查看发现,该段河道内电杆、污水管道检查井等‘四乱’、碍洪问题尚未得到整改”“个别企业存在河道内无证取水的问题……”
近日,平凉市纪委监委牵头,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市水务局(市河长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7县(市区)河湖治理、涉水问题整改清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具体问题14条。
年初,平凉市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水务系统部署开展涉水问题整改清零专项行动,力争12月底前完成涉水问题整改清零目标任务。市纪委监委紧盯专项行动,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完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5次,以有力监督推动全市涉水问题整改到位,如期实现清零目标。
通过监督整改,截至目前,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涉及平凉的2项问题全部得到整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湖长制专项督查反馈涉及平凉的6项问题完成整改5项,市河长办明察暗访发现的102项河湖“四乱”问题完成整改93项。
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聚焦市水务局每月报送的河湖治理问题台账,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市水务局开展河湖治理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定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一竿子插到底”,直奔河湖沟道现场,与县、乡、村“三级河长”面对面看现场、查资料、提问题、促整改。
“我们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以钉钉子精神督促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涉及问题的查办及监督整改力度,对主管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严肃问责。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31名责任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10人、组织处理16人,责令6家单位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市纪委监委注重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规模以上取水井2552眼,全部建档纳入日常监管,加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供稿江雪王耀荣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