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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构建大数据模型 力促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

数据开口说话监督事半功倍

北京通州:构建大数据模型力促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

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审查裁判文书,并就民法典适用相关问题展开研讨。

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人员审查裁判文书,并就民法典适用相关问题展开研讨。

“检察机关既要争当民法典的宣传者、践行者,又要做好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监督者、保障者!”恰逢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与检察工作”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召开。

此时,最令该院第五检察部全体人员记忆犹新的,是2021年12月27日收到的一份来自该区法院的检察建议回函:“针对你院检察建议书中提及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新旧衔接适用问题,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及相关配套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的学习,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将民法典落到实处……”

2021年10月,通州区检察院对2021年以来万余份区法院公开的民事裁判文书进行了筛查分析,并于同年11月30日就其中221起案件中存在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新旧衔接适用共性问题,向区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以规范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

通州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只有不到10人,万余份民事裁判文书的筛查分析及检察建议的制发,是如何在短时间内顺利完成的?原来,让监督事半功倍的秘诀藏在一件“利器”中——由该院构建的“民法典衔接适用法律监督模型”。

小案件激活大数据

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张文菊告诉记者,在一次对裁判文书的审查中,该院发现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彭某与赵某签订与履行合同的时间均在民法典施行后,应当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但该案的判决书却适用了合同法的规定。“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美好生活的保障书,它的颁布实施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特别是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会非常关注自己的案件适用民法典的情况。”张文菊说,该院研判这种情况可能并非孤例,需要引起重视,但是仅靠人工筛查的话,无疑将面临巨大的工作量,实际操作起来并不现实。

“裁判文书是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文援引最直观的展示,承载着司法公信力,容不得半点瑕疵。”通州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树昌在检察官联席会上表示,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么,海量裁判文书的筛查难题,是否可以依靠科技力量、借助大数据来解决呢?

其实,早在2019年,通州区检察院就与科技公司合作,运用科技公司的舆情洞察系统监测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社会热点新闻等,通过总结监督要点,设置检索关键词,形成线索周报和专报,以“数据赋能”“点菜下单”的方式为民事诉讼监督提供有力支撑,逐步构建起“数据—线索—成案—类案”的民事检察智慧监督体系。

“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拓宽了我们的思路,今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要善于从共享数据中发现监督线索’也给我们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方向。”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万进良介绍说,有了这个大数据赋能的思路后,他们立即与科技公司沟通,在原有的民事检察智慧监督体系基础上,增设裁判文书数据库,通过技术手段对2021年1月1日以来通州区法院作出的万余份一审民事生效裁判文书进行初步筛查,掌握2021年1月1日以来法院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裁判案件的数量,以及裁判文书中适用新旧法律的整体情况。

检察官兼任分析员

数据库建立后,经检索筛查,部分文书中存在法律条文适用错误或引用不规范等共性问题暴露出来。但是完全依靠技术手段是否能保证百分之百准确呢?发现问题后如何进行类案比对找准监督点呢?

通州区检察院并没有变“依靠”为“依赖”,而是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在其中的分析和把关作用。

据了解,检察人员从通过技术手段筛选出的可能存在问题的裁判文书数据中,选取不同案由的若干文书,针对新旧法律衔接适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出“民法典施行前后,法律条文适用错误;引用已废止的司法解释或修改前的司法解释条文不规范;引用法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条文顺序不规范”3大类问题及监督点。

“数据的深度解读还是要依赖检察人员的深度参与,只有精准、科学的研判规则和流程才能实现智能化分析,真正让数据开口说话。”经过检察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多次沟通研讨,该模型共计设置5个特定的研判规则,并通过关键词排列组合的方式创设具体应用场景,将“法言法语”转化为“数据语言”,以确保准确检索、定位、归类、整理符合该研判规则的批类案件。

“科技公司针对我们的监督需求‘量身定制’民法典监督线索专报,不同的办案组会将不同类型的违法线索进行登记审查,符合监督条件的依职权受理。”检察人员一致认为,通过“智能+人工”的方式提高了线索成案率,而归纳前期出现较多的数据要素,以“字段+案由”的方式进行二次检索,则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

科技感提升贡献率

“法院民商事案件的体量非常大,根据这个数据库,我们可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类案对比分析、总结监督要点和统一监督标准上。”通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武鲁华介绍,2021年10月开展的那次类案监督专项活动充分利用了智慧监督体系建立民法典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类案监督模型,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自动提取了2021年以来通州区法院万余份民事裁判文书并进行数据分析,初步筛查出2690余份涉及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文书并汇总成数据库,为后续开展分析研判工作节约了大量的人力。

据了解,类案检察建议发出后,检法两部门就如何准确把握民法典的时间效力规定,处理好新旧法律、司法解释的衔接适用,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等问题深入沟通交流并形成共识,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适用。

“检法的良性互动也为持续用好法律监督模型提供了‘助推器’。”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辰表示,要习惯运用科技手段解决传统思维和传统方式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问题,提升科技赋能检察的贡献率,继续作出更多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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