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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坚持问题导向 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整个房屋地基沉降,整体已经倾斜,承重墙大面积开裂,这么明显的危房,帮扶人员入户核查时没有发现问题吗?监管部门有没有进行全面排查?这户人员如何安置居住的?”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来到兴宁区五塘镇民政村,就自治区督查组发现部分脱贫户住危房的问题对兴宁区政府、五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兴宁区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对脱贫户住危房问题进行了集中整顿。目前,该脱贫户暂时安置在村委安全住房居住,镇党委已审批同意相关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待确定日期后拆除旧房新建。

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组发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应纳未纳、控辍保学工作不扎实、低保政策落实不精准、漏纳特困救助人员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工作方案,列明问题清单,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牵头,统筹联系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成立6个督查组,通过蹲点督导和日常监督等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约谈县(市、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当面反馈问题,督促全力做好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并严肃查处。2022年以来,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因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存在作风类问题被立案。

将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纳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制定印发《南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8个方面重点,明确25项具体措施,部署开展“八个专项行动”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近7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应纳未纳等问题73个,制发督办函8份。(南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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