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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塑”规定 海口4家店铺被罚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陈晓洁)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海口4家店铺因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

今年4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海口龙华孝合薇百货商行、海口龙华福兴美食饭店、海口龙华佰海餐饮店、海口华健华荣金南大药房分别购进不合格塑料制品供个人经营活动中使用,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此,执法部门依法对违规塑料制品予以没收,并分别对店铺经营者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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