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涉及医保方面包含两项内容:一是延期缴纳医保费,二是降低医保缴费基数。5月22日,市医保局副局长阎更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五十四场发布会上发布相关政策措施。
自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相继出台了助企惠民政策,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轻和缓解参保人缴费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仅2020年2月至4月,就减征了企业医疗保险费共计6.3亿元,惠及企业3.8万户。2021年,围绕助企纾困又出台了缓缴医保费政策,惠及5695户企业,17.5万人延期缴纳医保费1.68亿元。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负担的又一有力举措。
关于继续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在2021年医保缓缴政策基础上,医保缓缴期限由2022年6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申办医疗保险费缓缴手续。在延期缴费期限内缴纳欠缴的医保费后,个人账户资金按政策规定予以补划,对缓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给予报销。
关于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对于全市所有用人单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现行的74380元/年调整为70380元/年。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统一对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自2022年1月起对缴费及个人账户进行差额补退。
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将覆盖全市6.3万户参保单位和142万参保人,缴费基数降低后,预计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费负担约4.4亿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助企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稳,让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的成色更足,满意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