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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分工合作碰瓷酒驾司机,碰瓷团伙均获刑

正义网黄石5月19日电(通讯员杨运红)“刚刚启动车子就被撞了!”酒驾后的柯某等人遭遇了碰瓷团伙,他们采取主动邀约喝酒、蹲守勘探、锁定目标、紧紧尾随、故意擦碰等手段,抱着酒驾人员不敢惊动交警的心态,对其索要钱款。近日,由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吴某和刘某均无正当职业。2021年6月的一天,吴某和女友曹某、马某、许某闲聊时,吴某把看到的一个骑自行车碰瓷的视频给曹某等人看。四人便产生了用碰瓷赚钱的想法。四人当即商议,由曹某邀约有车的朋友出来吃饭,然后劝其喝酒,再由之前就手指受伤的许某和刘某骑共享单车撞上汽车,制造交通事故碰瓷。

2021年6月22日,曹某与被害人柯某相约吃饭,马某以曹某表弟的身份一同前往。当晚21时许,吴某安排刘某和许某(另案处理)骑电动车找到正在吃饭的马某等人,由马某向刘某指认柯某驾驶的白色吉普车。第二天凌晨,曹某、柯某、马某吃饭、唱歌后,准备到宾馆休息。刘某和许某二人骑电动车到附近路段守候。当柯某驾车经过时,刘某骑电动车搭载许某故意撞到柯某车辆的尾部,经黄石市中心医院检查,许某左手第4指中节骨折。在检查期间,潘某以许某表哥的身份来到医院,并以许某受伤需要治疗费、柯某酒后驾车等理由向柯某索要赔偿。担心酒后驾车会被处理,当天上午,柯某向潘某支付人民币4.2万元。

大冶市检察院指控,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指使刘某伙同曹某、马某、潘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多次故意制造电动车与轿车碰撞事故,后向轿车司机索要赔偿的方式骗取钱财,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5.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被告人吴某犯罪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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