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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购廉租房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广西一男子获刑

正义网贺州5月19日电(通讯员曾雪芬李宛霖李新霞)廉租房一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该项政策实施诈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代购廉租房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6月,被告人李某多次向同族兄弟谎称自己有关系,只需交4万元就能代购一套廉租房,其兄弟信以为真,掏出多年积蓄交由李某帮忙购买,随后,李某先后骗取同族兄弟一家购房款共计8.35万元。之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交房事宜,直至联系不上,李某兄弟等人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至2021年间,李某利用亲戚熟人的信任,通过吹嘘自己有关系可以代购廉租房和贫困房、介绍相亲对象、帮找工作、合伙投资工程项目、代办产权过户登记为由,先后诈骗卢某、陆某等10余人共计29.92万元。被害人均为农村妇女、留守老人等。

昭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遂依法以诈骗罪向昭平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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