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聊城5月18日电(记者匡雪通讯员范士博)王某谎称自己认识人社局领导办事方便,以帮助村民代办养老保险名义,先后骗取18位村民钱款共计37万余元。经查,王某除代办养老保险构成诈骗外还涉及其他诈骗事实,诈骗数额共计200余万元。近日,山东省冠县法院判决认定王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我认识人社局的领导,可以帮忙办理养老保险,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退休金!”王某称自己不仅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而且还能省钱,取得了其亲戚孙某的信任。渐渐周围想领取养老退休金的老年人们都通过孙某听说了王某。在既想领养老金又想省钱的心理驱使下,齐某、赵某等18位村民将办理养老保险的钱款共计37万余元通过孙某转交给了王某让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王某承诺他们很快就会领到退休金。大家欢天喜地办了“养老金”,心情激动地等待领取退休金。
王某代办“养老保险”后,用“参保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行卡并一一发放,大部分参保人银行卡第一个月都收到了2100元的转账,王某称这是人社局发放的“养老金”。除了这笔转账外,参保人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养老金”,发觉到事情不对,参保人四处寻找王某。
原来,他们收到的2100元是王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钱转账发放到他们银行卡上的,之后王某停止转账,所以他们未能按时领到“养老金”。“参保人”恍然大悟,不但领不到“养老金”,还没了养老钱。
王某利用老年人想老年生活有所保障而办理养老金,同时又认为王某可以用更少的钱办理养老保险的心理,在这种双重心理的驱使下,将钱放心地交给了王某,发现被骗后,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