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祝某等几名河南籍农民工携家人来到山西省安泽县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在他们最无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仅用一天时间就帮他们讨回了欠薪。锦旗上的“讨薪维权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14个字承载了农民工们讨薪路上的辛酸和苦楚,更饱含了对检察机关能动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扶弱救困的肯定和感谢。
5月5日,祝某等3人急匆匆赶到安泽县检察院驻县法院便民服务点,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经检察官耐心疏导,祝某等人道出了详情:3月,祝某和4名同乡经陕西籍农民工刘某联系,来到安泽县某工地务工。其间,6人的工作安排和劳务费结算等均由刘某与承包方对接。5月1日工程完工后,承包方结算了6人务工费共计9.1万元,并将钱全部支付给刘某。5月3日,刘某携带工钱不知所踪。祝某等人报警后,在警方督促下,刘某转账3万元给祝某等5人,剩余钱款以自己介绍他们务工应该得到相应提成,以及承包方尚未结清误工费为由不再给付。
检察官了解到祝某等人的核酸检测报告将在一天后失效,为保证5名农民工顺利踏上回家的路,当即受理案件并开展调查核实。在审查完在案证据和听取各方意见后,检察官发现,祝某等人所说属实,但诉讼证据薄弱。为进一步夯实证据,检察官陪同几名农民工往返于唐城镇工地和安泽县城之间,帮忙找到工程承包方和刘某,并耐心地向承包方和刘某释法说理。最终,承包方和刘某与祝某等5名农民工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5名农民工当天就拿到了苦苦期盼的工钱。
“农民工的血汗钱来之不易,‘小案’不能小办。作为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更要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安泽县检察院检察长马辉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