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给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经营带来了困难和压力,市政府出台的《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27、28项就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的纾困措施。5月16日,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吴伟华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五十三场发布会上就相关纾困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纾困措施第27条: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作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为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作出了贡献。按照市第65公告,我市幼儿园刚刚恢复开园。年初以来,受疫情反复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了办园资金紧张、教师流失等办园实际困难。为进一步纾解普惠性幼儿园遇到的困难,我市决定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
资金补助内容: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资金补助对象:截至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已经认定的、仍正常办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补助申请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区县(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纾困措施第28条:给予校车停运补助
校车是服务义务教育学生和入园幼儿上下学的专用车辆,为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受本轮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校车停运,校车企业出现了运营资金紧张、运营规模萎缩、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流失等现象,对校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缓解校车企业的运营压力和配备校车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压力,我市决定实施校车纾困补贴政策。
资金补助内容:对受本轮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即每台校车按照186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资金补助对象:在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前,受本轮疫情影响停止运营的合法合规校车。
补助申请方式:九区范围内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县(市)的校车纾困补贴工作,由县(市)政府统筹组织,县(市)教育局(校车办)具体实施。
当前,虽然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平稳、持续向好,但是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校园防疫各项工作任务,并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们继续支持配合好学校防疫工作,与学校携手并肩,共同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共育冰城学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