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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司法保障 助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5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和保障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照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对照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深圳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新模式,探索开源软件的司法保护规则;开展新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探索完善游戏直播、短视频传播、实景游戏等新型数娱游戏产业的保护规则;规范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数据爬取、大数据“杀熟”、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甄别和制止,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意见》要求,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中的府院联动成功做法,推广到企业破产领域,推动常态化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破产援助资金制度,建立办理破产“堵点”“痛点”即时响应解决机制;联合发展改革、住建、规划、破产事务管理等部门出台制度,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在建工程处置程序,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支持有关部门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减少纷争诉累;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定期梳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依规将数据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并在深圳信用网开设政务诚信专栏予以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据介绍,《意见》注重突出国际化,推动规则机制衔接。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建立契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规则对接体系;建设“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探索第三方评估、微型审判等机制,组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队伍,探索国际商事案件在线“联合调解”“线上+线下调解”等模式;拓展港澳司法协助,简化涉港澳主体资格司法确认和授权委托见证,探索完善涉港案件诉讼文书跨境送达机制;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探索建立香港法律查明委员会和域外法查明专家库,完善港澳法律专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制度;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推进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深圳中院表示,下一步将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意见》落地见效,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协作,合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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