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局即日起暂停现场对外办理市属单位财政票据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1.暂停首次申领财政纸质或电子票据业务的办理。
2.暂停再次领用纸质票据、核销等业务的办理。
3.暂停其他需现场办理的财政票据业务。
4.再次领用电子票据的用票单位,按照原有网上办理流程执行,用票单位需在票据系统提交“票据核销单”和“票据申领单”(操作菜单:票据管理-数据核销-核销数据上报;票据管理-票据申领),票据工作人员网上审核后发放电子票据。
5.对于个人数字证书延期后备案的流程转为线上办理,单位将需备案的Ukey详细信息和《财政票据购领证》图片发送至bjczpjglzx@czj.beijing.gov.cn,票据工作人员受理。
6.财政票据办公电话:68455916。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恢复现场服务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