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5月13日电(通讯员童画)团伙成立公司,以发展会员方式承诺给予高额积分返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吴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曹某等人也均被南京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周某在浦东经营一家保健品店铺,后来又将吴某招进来作为店长,周边不少老人是店里的常客,经常来店里听保健讲座。有了这些客户资源后,2017年店铺转行开始搞养老项目投资,这些老人顺理成章地成了他们的客户。
为招揽更多的客户,周某、吴某又招聘业务员,通过在小区附近发放宣传单、在门店播放宣传视频、客户间口口相传等方式扩大宣传。他们还组织这些老年客户们到南京、无锡等地参加活动,途中不停宣讲投资项目的盈利空间,号称他们投资的是养老院、墓地等项目,甚至还有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项目,4个月回本,8个月拿到全部收益,借此获取客户的信任。
在周某的授意下,吴某借用上述投资项目名义分别与老人们签订理财协议。协议规定,他们实行会员制度,根据投资金额,发放不同种类的会员卡,到期给付不等积分,会员可按照1:1比例兑换现金,以这种方式实现所谓的“高额返利”。银卡客户充值1280元给付2000积分,那么投资人最后可收回2000元,金卡客户充值6400元最后可收回15120元,白钻卡客户充值12800元最后可收回31520元,翡翠卡客户充值25600元最后可收回64320元。而老人们拿真金白银充值后,往往只关心会员卡内的高积分,并不会特意去弄清这些复杂的规则。
受害老人们称,一开始积分还能按照1:1的比例兑换现金,但很快就没有了,所谓收益只不过是会员卡内的积分。后来有自称是“老板”的人录制视频安抚他们,说钱投资了养老项目,还写下了欠条,但最终也没有兑现。
一家小小门店、区区几名员工,如何运作得如此细致?其实在周某、吴某背后的是曹某、邓某、李某等人,他们在南京成立的某商贸有限公司、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发展会员方式承诺给予高额积分返利,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而浦东的这一家门店只是他们设在上海的分店。周、吴二人吸收的存款均转入上述公司的账户里。
经查,周某共吸收存款人民币520余万元,未兑付3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数110人。吴某共吸收存款人民币300余万元,未兑付16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数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