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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加减法”消除乡镇纪委“零办案”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这次片区联合办案,最大的感悟是工作严谨、程序规范,工作信心比以往更足了。”近日,洞口县桐山乡纪检干事肖林深有感触。自去年以来,像肖林这样的乡镇纪检干部共有20余名被抽调参与县里的一些突出信访问题和重要案件的办理。

“从各片区抽调人员办案,实现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的转变。”洞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增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片区链条化协作机制,实行重大案件模块化管理,采取1名班子成员+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乡镇纪委工作模式,对案件查办统一指导,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形成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三级监督执纪责任链条,对重要案件和重大监督检查,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有机重组“室组地”人员。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在县乡换届之际,将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推荐给党委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把一批优秀干部选拔到纪委监委机关,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待得住”“留得下”“干得好”。据了解,对24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岗位异动后,现有乡镇纪委书记中7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乡镇纪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从45岁,下降到40岁,乡镇纪检干部呈专业化年轻化的方向发展趋势。

为进一步压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洞口县还出台《洞口县乡镇、街道、管理区纪(工)委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洞口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信访举报、案件线索等工作实行每季度通报制度,持续传导责任压力,乡镇纪检监察队伍受理信访的主动性、监督执纪的积极性、案件质量的规范性均有较大提升。2021年,洞口县乡镇纪委共立案87件,全面消除“零办案”乡镇。(洞口县纪委监委周舒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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