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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免收电信基础设施占用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龙易强)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免收电信基础设施占用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的通知》,明确将免收全省电信基础设施占用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切实降低通信企业建设成本,加速全省5G网络建设部署,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通知》提出,免收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降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缆线通过公路桥(涵)、隧道、跨线桥(直径〈IOCM)和管道通过公路桥(涵)、隧道、跨线桥(直径〈IOCM)”等涉及电信基础设施长期和临时占用、利用国家所有的桥梁、隧道、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补偿收费,其他如有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按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

此外,各级交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信基础设施占用损坏公路路产路权补偿费收取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自立项目收费、不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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