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0-24时,哈尔滨市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当日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5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零新增不等于无风险,疫情防控时刻不能放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与阳性感染者行踪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专家综合研判,5月10日哈尔滨市指挥部发布第64号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