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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2333件

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2333件,最高检公布数据显示——

检察机关内部落实“三个规定”共识不断强化

正义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于潇)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布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下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相关工作情况。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2333件,比2021年第四季度增加4.9%。其中,最高检填报184件,省级检察院填报1448件,市级检察院填报7455件,县级检察院填报23246件,分别占比0.6%、4.5%、23.1%和71.8%。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第一季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工作的特点。一是记录报告内容绝大多数是被记录人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情况和监督依法办案,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较少。反映情况、过问了解、反映检察履职问题、督促依法公正办案29998件,占比92.7%,不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65件,占比2.1%,在非工作时间、非办公地点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接触交往1670件,占比5.2%。二是记录报告数量稳中有升。全国检察机关1月份记录报告9313件,2月份记录报告9251件,3月份记录报告13769件。检察人员对于“有问必录”已经养成自觉和习惯。三是被记录人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从被记录人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人员3086人,占比9.5%;非检察机关人员29247人,占比90.5%。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共识在检察机关内部不断强化,绝大多数检察人员能够做到不过问或干预、插手他人司法办案工作。

对于下一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深化运用“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机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一体抓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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