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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七个有之”的龚建华,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5月1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龚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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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去年11月29日消息,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官方简历显示,龚建华出生于1962年,长期在江西任职,曾任:南昌市副市长,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等职。

2014年10月,龚建华升副部,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15年他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2017年1月,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兼任江西省总工会主席,至去年11月主动投案。

龚建华简历

龚建华,男,汉族,1962年6月生,江西南昌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江西省委党校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历任江西省政府农办秘书处副处长

江西省政府农办综合处处长(其间:挂职任奉新县委副书记)

江西省政府农办副主任

江西省南昌市副市长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兼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江西省南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江西省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江西省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

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书记,抚州市委书记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1月当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8年1月当选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8.05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江西省总工会主席。

2021年11月,主动投案。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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