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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屏东发生枪击案!男子20分钟内持枪扫射两地,1小时后携枪投案

【环球网报道】据《自由时报》等台媒报道,屏东县35岁陈姓男子9日清晨涉嫌在东港镇对民宅一连扫射20多枪,引发居民恐慌,约20分钟内,他又持枪扫射当地一家汽车贷款店面。《联合报》称,涉案的陈姓男子在1小时后,携枪到42公里外的里港警分局投案,警方已深入调查案情。

屏东一处民宅9日被人连开20多枪,警方获报后展开调查(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屏东一处民宅9日被人连开20多枪,警方获报后展开调查(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自由时报》报道称,屏东东港警方9日清晨5时24分获报,在东港镇中正路2段的民宅遭人扫射,警方到场时歹徒早己逃离,虽无人受伤,但周边居民饱受惊吓,直说“听到很像鞭炮”的声音后惊醒,该房屋为一名林姓男子的店面住宅,铁卷门被打出20余处弹孔,地面遗留多枚弹壳。

正在东港警方全力侦查时,陈姓嫌疑人早已火速离开,但并非立刻投案,而是由一名杨姓司机驾驶黑色轿车载其开往竹田乡一处店面,陈姓男子下车后,再持枪扫射20枪,不仅火力惊人,转移也很迅速。

据报道,潮州警方称,9日清晨5时37分许,竹田乡交流道附近一间铁皮屋被枪击,警方获报后迅速出动警力处理。据悉,陈姓男子与东港镇被开枪民宅的林姓男子、竹田乡被轰店面的陈姓男子从数年前就已结怨,多年来积怨未了。陈姓男子供称,当时酒后情绪不佳,搭车经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只花20分钟就快速到两地开枪扫射泄愤。

警方称,详细案情现正扩大侦办,并追溯枪支来源,全案依违反枪炮刀械管制条例第8条第4项,刑责3到10年、并科700万元新台币罚金,另并依杀人未遂、恐吓、毁损等罪嫌移送法办。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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