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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截至5月9日15时,丰台区封管控区域公布

截至2022年5月9日15时,丰台区封管控区域如下

封控区

长辛店街道:

赵辛店村108-128、130-164、414号中门牌号为双号所有住户的所在区域,

卢西嘉园4号楼4单元;

东铁营街道:

刘家窑北里小区11号楼北侧平房区,

横一条小区1号楼4单元;

北宫镇:

园博嘉园4号院8号楼2单元;

成寿寺街道:

四方景园一区2号楼14-20层,

四方景园二区6号楼2单元13-17层,

四方景园三区3号楼3单元,

方泽园12号楼4、5、6单元;

方庄街道:

芳星园三区27号楼和芳庄第二幼儿园;

王佐镇:

南岗洼村488号,

鑫湖家园C区8号楼;

云岗街道:

镇岗南里3号院6号楼2单元;

南苑街道:

槐悦佳苑2号楼2单元,

西营房5号卫戍区家属院2号楼;

玉泉营街道:

快乐时光酒店,

巴庄子139号D座,

今日草桥一期10号楼;

六里桥街道:

六里桥家园2号楼,

望园西里十五军休所9号楼;

和义街道:

南苑北里2区10号楼;

石榴庄街道:

顶秀金瑞家园9号楼;

看丹街道:

韩庄子三里5号楼及5号楼前平房区;

太平桥街道:

华源一里12号楼(除底商外);

五里店街道:

和光里小区15号楼1单元;

大红门街道:

海户屯7号楼;

新村街道:

新村二里17号楼;

以上区域被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

长辛店街道:

赵辛店村238-374、390-408、426、892-894号中门牌号为双号所有住户的所在区域,

卢西嘉园4号楼其他单元;

东铁营街道:

刘家窑北里小区11号楼;

北宫镇:

园博嘉园4号院其他区域;

成寿寺街道:

四方景园一区2号楼其他层,

四方景园三区其他区域,

四方景园二区其他区域,

方泽园12号楼其他区域(1、2、3单元);

方庄街道:

芳星园三区9、10、26号楼;

王佐镇:

南岗洼村与北岗洼交界处以南,大理石厂路以北150米处村集体出租院、十字路口东侧大理石厂路至铁路桥以北,京广铁路以西、京周路(注:其中不包括京周路东侧部分门脸房,部分住宅及集体企业)以东除南岗洼村488号以外的其他区域,

鑫湖家园C区其他区域;

云岗街道:

镇岗南里3号院6号楼其他单元,3、4、5号楼;

南苑街道:

槐悦佳苑2号楼其他单元,

西营房5号卫戍区家属院(老院)其他区域;

玉泉营街道:

巴庄子139号C、E、F、S座,

今日草桥一期7、11、12号楼;

六里桥街道:

六里桥家园小区其他区域,

望园西里十五军休所其他区域;

和义街道:

南苑北里2区3、4、9、15、16、17号楼;

石榴庄街道:

顶秀金瑞家园其他区域;

看丹街道:

韩庄子三里7、8、9、11号楼及青年公寓;

韩庄子三里其他区域;

右安门街道:

右安门外西庄4号楼4单元;

太平桥街道:

华源一里10、11、13-15号楼,

西三环南12号亿客隆家具城院内东区公寓;

五里店街道:

和光里小区其他区域;

大红门街道:

海户屯其他区域;

新村街道:

新村二里15、16、18、19、20号楼;

以上区域被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防范区

长辛店街道:

京周路以东、京石高速公路和小清河以西、赵辛店村南部边界线之间的其他区域,

卢西嘉园小区其他区域;

东铁营街道:

刘家窑北里小区其他区域,

横一条小区其他区域;

成寿寺街道:

四方景园一区其他区域,

于家坟小区、德福缘小区、方泽园小区、成寿寺横一条甲18号院;

方庄街道:

芳星园三区其他区域;

王佐镇:

南岗洼村其他区域;

云岗街道:

镇岗南里3号院其他区域;

南苑街道:

槐悦佳苑1号楼,

西营房槐房西路以东、丽枫街南侧路以南、新桥外国语学校以西、武警支队以北;

玉泉营街道:

巴庄子139号其他区域;

六里桥街道:

望园西里小区5-7、13-15、21、23-26号楼,望园东里17、20、21、22、24-25、27、29号楼;

和义街道:

南苑北里2区其他区域和1、3区;

新村街道:

新村二里海友酒店北侧路以南的新村二里其他区域和3603宿舍;

以上区域被划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

人员防疫指引

北京市疾控中心5月8日发布《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人员防疫指引》,要求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

封控区

1.封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足不出户”,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封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3.在取物品、核酸采样、扔垃圾等开门环节应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

4.封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5.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6.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7.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8.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9.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外表面喷洒消毒后置于门口。

10.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管控区

11.管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12.管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13.管控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做好手卫生。

14.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区内活动时应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严禁在区域范围内的任何场所进行聚众打牌等聚集性活动。

15.管控区内人员核酸检测时应服从安排,分时分段采样,排队等候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严格保持2米以上距离。

16.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17.管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8.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9.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20.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2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22.管控期间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防范区

23.防范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4.防范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2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集聚餐,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6.防范区内人员应积极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少交谈,检测后应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回家后做好手卫生。

27.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28.防范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29.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0.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3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32.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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