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5月9日电(通讯员郑晓静林文森)男子黄某经营物流公司期间,因与他人产生纠纷,心生不满,欲行报复,便将整包白砂糖倒入被害人货车的发动机内,不料却因此获刑。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21年8月间,各自经营一家物流公司的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陈某发生过数次纠纷。黄某认为是陈某采取降价的方式将其客户都挖了过去,致使自家物流公司的生意越来越差,遂心生不满,想要报复陈某。
某日,黄某在手机上搜索到将白砂糖倒入汽车发动机,能致发动机损坏的内容。于是,在8月18日凌晨,黄某带上自家的一包白砂糖到陈某的物流公司门口,打开陈某货车车头,将整包白砂糖全部倒进货车发动机内。当日凌晨5点左右,陈某驾驶该货车送货时,车辆突然熄火,经维修发现是白砂糖融化致使该发动机毁损。
后经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认定,该发动机被损坏损失值为人民币2.7万余元。案发后,黄某积极赔偿被害人陈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