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协诉“辛巴燕窝”案开庭在即。
5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辛巴燕窝事件”发起的消费公益民事诉讼将于9日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因疫情影响,该案拟于当天上午9时在线公开审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自去年12月15日郑州中院正式立案受理河南消协提起的诉讼以来,关于永久封禁辛巴账号等诉讼请求是否超出诉讼范畴、此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启动条件以及诉讼是否会影响已有的退赔进程等问题成为三大争议话题,这也将是庭审焦点。
焦点一: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诉讼范畴
4月24日,郑州中院发布的河南消协诉“辛巴燕窝事件”开庭公告显示,辛有志(辛巴)及其持股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糖水燕窝”的实际销售者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者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六被告。
除了请求判令“退一赔三”高达79714156元的退赔金额之外,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河南消协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永久封停辛有志以及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设的直播间账号。
不过,“辛巴燕窝事件”虽然打着辛巴的标签,但并非辛有志本人带货。根据广州市场监管部门此前公布的调查结论,作为涉事直播间的开办者,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商品“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
永久封禁辛巴及其旗下公司开设的所有直播间账号,这是否合理?一些网友和法律人士提出疑问。河南消协目前并未公开回应此事,但在起诉书中,河南消协称:“辛有志作为快手平台的头部主播,拥有大量粉丝和巨大影响力,也是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事实上也参与了本案直播带货销售,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退赔责任。”
直播账号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封禁账号具有一定的处罚性质,河南消协请求法院判令永久封禁账号是否超出此次公益民事诉讼的范畴,有待于法院的认定。
焦点二:本案是否符合公益诉讼启动条件
今年1月,河南消协曾针对本案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称该案是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至此,此案是否符合公益诉讼启动条件成为争议的第二个焦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也明确规定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该解释。
此案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存在“不特定消费者”。河南消协在起诉书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曾撰文指出,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实际上通过调取交易记录的方式已经得到确定,涉案金额明确,属于消费者众多但特定的情形,不像诸如虚假广告等造成的侵害消费者人数及损失等不明确,所以本案是否适用公益诉讼,其形式要件值得商榷。
不过,郑州中院立案、开庭的两次公告已经确认此案性质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所以,“不特定消费者”有可能成为法庭辩论的方向。
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消协诉讼的退赔范围局限在“辛巴燕窝事件”,即销售时间有所限定、直播带货主体也只限定辛选方。多位明星、主播曾直播推荐此款“糖水燕窝”的行为,以及“糖水燕窝”天猫旗舰店的历史销售订单,并不在此次诉讼范围。
焦点三:诉讼是否会导致退赔进程复杂化
除了永久封号是否超出诉讼范畴的争议,此次诉讼是否会影响到正在进行中的赔付进程也值得关注。
2020年10月“辛巴燕窝事件”发生后,辛选集团于当年11月27日启动了“退一赔三”的先行赔付方案。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辛巴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时,已经明确了在本事件中各方的责任,认定涉案商品的销售主体是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广州仲裁委裁定:2020年12月16日以前辛选方面已经支付的退赔货款中,30355459元应由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澎湃新闻注意到,尽管首要责任人、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早已于2021年1月被吊销,但辛选方面还是采取了兜底性赔付举措。
今年1月14日,河南消协召开“辛巴燕窝事件”公益诉讼新闻通报会后,辛选集团回应称:至2022年1月14日,辛选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人民币共计41439216元,“公司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目前仍有部分消费者无法获得退赔的根本原因在于,本次事件中所有消费者均是与商家天猫店铺直接建立的订单成交关系,不论是辛巴还是快手,均不掌握消费者相关联络信息。
至此,在责任认定清晰、退赔有序的情况之下,河南消协提出近8000万的退赔诉求,是否会影响正在进行中的赔付进程,值得关注。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表示,对于已主动赔付的经营者来说,反复追责及其引发的娱乐化讨论,容易忽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真正内容,“如近期河南消协对辛巴燕窝事件提起公益诉讼,有关事件权责划分、赔付进程的讨论就较少”。
相关报道:河南消费者协会诉请永封辛巴账号(北京日报)
曾经的快手带货“一哥”辛巴因涉带货质量问题,目前官司缠身,甚至被诉请永久封号。
4月25日消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表示,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此前对辛巴(辛有志)及快手(01024.HK)等3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将于5月9日开庭。由于疫情原因,该案件会选择线上开庭,届时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现场。
今年1月14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针对“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讼情况新闻通报会。其透露此次所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求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直播间所售茗挚燕窝品牌方,以下简称“融昱公司”)、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退还“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销售总价款人民币1992.8539万元,并处以销售总价款3倍的惩罚性赔款共计人民币5978.5617万元,退赔金额总计人民币7971.4156万元。
2020年,辛巴就曾卷入过“假燕窝”事件,随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因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商品标签存在瑕疵等,两家涉事公司被罚290万,事后辛巴还曾宣布“永久退播”,引起过不小轰动。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