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如何?请打开‘公车阳光行’管理系统。”5月5日一大早,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就来到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开展节后监督工作,针对“五一”期间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该纪检监察组干部仔细地从公务用车管理系统上点击查看用车审批、车辆轨迹等详细情况,所有车辆均规范使用。
“五一”期间,该纪检监察组派出三个检查组,结合公安机关节假日期间需增派用车的工作特点,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加大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车轮上的不正之风”。该纪检监察组通过蹲点暗访、现场检查、平台抽查、视频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重点对35个派出所、景区执勤点、疫情防控卡点和18家餐饮娱乐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基层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在平台申请用车过程中,存在一人申请多车、超期用车等不规范问题,检查组立即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平台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用“微通报”形式将当天监督检查情况“不过夜”进行通报,及时释放监督警示信号。
“五一”期间,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在重要路段通过手机App对公车申请手续、行驶轨迹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节点就是考点,过节必先过“廉”关。梧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22年“五一”、端午节期间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将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监督作为一项重点,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聚焦关键重点、紧盯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排查节日行车、异地行车、非正常时段行车、“一车一卡”加油、定点保险和维修等方面的异常信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力度,为公职人员拧紧纪律“发条”,用铁纪为公务用车上好“监督锁”,以精准监督坚决防止公务用车的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纠治“四风”,“关键少数”必须挺在前面。4月29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实地走访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侨联和市民宗委等4个综合监督单位,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纠治“四风”专题廉政谈话。
“市工商联原副主任黄某某利用管理公章之便,私开多张公务加油卡,并在调离单位时还将其‘顺走’,黄某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工商联党组要从黄某某案件吸取‘由风及腐’的教训,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源头治理。”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丽月在与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时说。这是该市工商联换届后,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其党组的第二次廉政警示教育,充分用好用活案件资源“活教材”,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剖析违纪违法特点,梳理案件中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为“关键少数”划好底线、打好拒腐防变“预防针”。
梧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公务用车127辆,是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节点监督紧盯的重点领域。5月3日,在梧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通过对梧州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系统预警信息、行驶轨迹、用车申请单和用车轨迹等数据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单位用车申请单的“用车事由”只写了“调研用车”,未能按要求清楚填写具体事项以及具体地点,纪检监察组干部立即拨通用车申请单上的联系人电话,详细了解用车事由,并将该情况反馈到用车单位,督促其规范公务用车的申请和使用。
守节点还要抓日常。梧州市纪委监委把规范公车使用、严防“车轮不正之风”“车轮腐败”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着力推动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思想和纪律教育、常态化落实自查自检自纠,对违规使用、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严防公务用车“行偏走歪”。(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