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让人很自然地想起“勤”字。“勤”字,在汉语里,有做事尽力,不偷懒的意思。
在河南内乡县衙东账房悬有一副楹联,上联是:廉不言贫,勤不言苦;下联为:尊其所闻,行其所知。上联的意思是说,真正廉洁的人,不会讲自己如何清贫;真正勤政的人,不会抱怨自己如何辛苦。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向来为儒家思想所提倡,是历代为官从政者应具备的品德。中国历史上有不少官吏既廉又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躬亲庶政,不舍昼夜”的司马光,“恶衣菲食以终其身”,等等,让后人为之敬仰。
一个为官从政者,对于“勤”的不同理解,往往便是不同的人生方向和结局。媒体报道,某县原粮食局原局长陈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陈某忏悔反思说,“自己在粮食局任职期间,粮食企业效益明显好转”、“个人就开始收受烟酒、红包,以为可以功过相抵”,最后,他在忏悔视频里痛哭流涕地说道:“用成绩掩盖违纪违法行为,简直是掩耳盗铃。”最终,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实中,像陈某这样为官不廉,就会为利益所惑、为金钱所动,那么所谓作为就会是乱作为,就会突破底线、超越法治、不受约束,就会产生负面效果。因此,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守住一个“廉”字,这是无条件的;而做到一个“勤”字,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也是不能参杂半点“私货”的,更是不容许私心杂念玷污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明确要求: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走进新时代,党员干部要牢记“国之大者”,始终保持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无论前进的路上怎么艰苦、再多付出,也不会患得患失。总之,勤字当头、廉字打底,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基本坐标。(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