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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普兰店:盲道专项治理 让盲道不“盲”

为落实最高检以“我管”促“都管”理念,切实关爱视障群体出行安全,守护残障人士群体利益,近期,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盲道整治专项行动。

一个月来,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通过对辖区公交站点、医院门口及居民区等人流密集地段实地调查发现,部分盲道设施存在毁损、缺失、占用等问题,不仅让“绿色通道”变成摆设,而且严重危及视障群体的出行安全,损害了残障人士群体平等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的权利。

辽宁大连普兰店:盲道专项治理 让盲道不“盲”

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该院在固定相关证据后,依法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件,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对问题盲道进行了有效整改,并进一步加强了日常巡查管护,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让“历险路”变成“放心路”。下一步,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继续与残疾人权益保障部门、团体沟通协作,推动盲道专项整治及盲道保护长效机制建设,为守护视障人士的脚下安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检察公益诉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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