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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吉曼妮通讯员伍昶)“五一”、端午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一刻不停抓作风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原一级主任科员郑海鸣在人才落户办理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9年至2020年,郑海鸣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工作期间,具体负责对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真实性进行审核认证工作。在此期间,郑海鸣应任盛望(另案处理)请托,明知任盛望提供的落户材料中职业资格证书是虚假的情况下,未进行审核直接做出真实有效认证,共违规为其办理36人次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确认单》,其行为破坏了海南“人才引进”政策,阻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此外,郑海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郑海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原一级主任科员梁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和财物,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子女谋利等问题

 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梁炜在担任海口市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期间,先后4次接受琼山区某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海南某医院的宴请;先后2次收受海南某医院以“培训费”名义送的现金共计1200元;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主动向海南某医院推销其女儿的口罩业务;安排其女儿到海南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免费美容项目。此外,梁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梁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综合计划部部长王岳斌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王岳斌在担任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综合计划部部长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餐费折合共计2950元,违规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红包共计900元。此外,王岳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王岳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四、海南桂林洋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18年8月,海南桂林洋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公司)未执行有关公车改革的规定。吴康使用的某公车一直按照高校后勤公司每年每车30000元包干的办法报账持续至2021年4月,其中还存在私用公车上下班行为。2013年下半年,经人介绍,作为负责高校后勤公司7个保安亭项目的吴康,同意由龚某某来承接上述项目。项目验收结束后,吴康召集项目相关验收人员在某酒家用餐花费共计14000余元,餐费由龚某某支出。此外,吴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吴康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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