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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盛开两城香 四川遂宁和西藏拉萨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司法救助

正义网北京4月24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通讯员张星川唐睿彭萍)一场车祸、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牵动着四川省遂宁市和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两地检察官的心。一场跨越千里的司法救助,托起了希望之花,温暖了两座城。“林某现在的生活情况如何?”近日,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加林来到林某家,看到一家人的生活步入正轨,孩子笑容洋溢,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事情还要从2021年4月4日说起。当时,遂宁市船山区林某的丈夫刘某在拉萨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驾车逃逸致刘某抢救无效死亡。丈夫去世后,林某独自在拉萨对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地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90万元。但肇事者属无证驾驶,并未购买任何保险,且家庭条件困难,在赔偿15万元后无力支付剩余赔偿款项。在获取到相关情况后,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决定对林某进行司法救助。

了解案情后,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组成工作组与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发现,林某的丈夫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他去世后家里便失去了固定经济收入。此外,林某还需抚养两个女儿,照顾患病母亲,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2021年9月26日,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德白和旦增晋米,带着司法救助关爱来到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协商救助船山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林某。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两地检察机关商议决定对林某司法救助案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在“云端”进行公开听证。同年9月29日,船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林某所在村社干部作为听证员受邀在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参加了听证会,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对该案进行了“云端”听证。

“针对家庭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我觉得非常好。”船山区人大代表丁彦说道。

为更好帮助林某早日脱困,在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给予林某4.44万元司法救助金后,遂宁市船山区检察院积极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以及林某所在村委会的沟通、协调,林某家庭三人全部纳入低保,林某小女儿就读的小学为其减免学杂费、课后服务费等费用,并纳入学校特殊帮助范围。

在回访接近尾声时,王加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契机,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目标,继续强化对林某等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着力优化妇女生活和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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