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吴增慧吴佳奇)近日,在山东省莘县莘农之家联合社蔬菜交易市场,15吨的芸豆、黄瓜等农产品已打包完毕,正准备装车后发往上海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临时供应点。眼下,在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莘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为当地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保障“菜篮子”丰盛,首先要保证“菜园子”稳定。莘县魏庄镇是“中国香瓜之乡”的重点乡镇之一,老李是当地的香瓜种植户,一天他发现几个“土耗子”为了偷土,直接挖了他家的地,连地里种植的蔬菜大棚也遭到破坏。
莘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等17人擅自挖掘他人土地,破坏了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除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追究其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该院委托土地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查明生态环境损害程度及应承担的损失后,将公益诉讼线索移交聊城市检察院办理。
今年3月初,经莘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刘某等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二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1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同时,聊城市检察院对刘某等17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刘某等人赔偿涉案土地治理与复垦费用15.5万余元。目前,相关赔偿款已到位,复垦工作正有序开展。
在涉农领域,莘县检察院尽心竭力保障菜农的合法利益。今年3月,莘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村民的求助电话,称某蔬菜合作社拖欠其蔬菜款60余万元。为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该院指派检察人员迅速同当事人取得联系,开展调查取证。经了解,这家蔬菜合作社共拖欠41名菜农的蔬菜款高达63万余元,符合支持起诉的受案范围。
随后,检察人员主动上门,一次性帮助当事人补齐证据材料,并将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目前该院已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菜农追讨经济损失。
“抓好农业稳定保收和农民增收是我们以能动履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保护莘县蔬菜品牌形象,守护莘县蔬菜安全,就是保障全国人民‘菜篮子’安全。”该院检察长牛廷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