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梁冰通讯员孙秀英陈晓明)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季度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9%。其中,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_2.5)浓度低至1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_10)为24微克/立方米,均为2015年有监测数据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与2021年第一季度相比,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5个百分点,PM_2.5下降7微克/立方米,PM_10下降10微克/立方米,臭氧(O_3)下降19微克/立方米,相关数据性指标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的‘开门红’。”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叶红春表示。
针对亟需解决的机动车尾气、燃放烟花爆竹、土法熏烤槟榔、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突出问题,海南出台《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提供法规依据。同时,印发实施《火电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性标准,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行业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实施污染治理提标改造。
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监测与问题发现-预警预报-评价研判-工作响应”全链条工作机制,是取得治理成效的关键。据悉,海南成立全链条工作专班,聚焦本地污染源有效应对污染过程。大气污染防治注重精准施策,尤其注重以污染来源解析成果和源清单为支撑,聚焦重点污染源重点时段实施精准打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全面淘汰黄标车共10万余辆,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车1.7万余辆,有序推广新能源车。与重点地区同步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供应蒸气压限值严于国家标准的国六车用汽柴油。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下降66%、65%、50%。对水泥、玻璃等高污染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地扬尘、打击槟榔土法熏烤等工作,聚焦重点污染源、重点时段,实施精准打击。
为进一步巩固一季度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确保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优良,海南组织开展了4月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项行动,有效衔接省政协生态环保民主监督工作,努力实现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达到优级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肖建军表示,将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聚焦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聚焦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责任,着力推动企业进园区和电动重卡替代工程,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