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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1年底,巡回检察发现监狱问题3.2万余个

正义网北京4月22日电(检察日报记者孙风娟)4月22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巡回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所检察室。由于驻监、驻所的人员比较固化,形成了一种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现。

2018年,最高检党组提出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2018年10月,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对监狱、看守所实行“派驻+巡回”的检察方式,2019年监狱巡回检察全面推开。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问题3.2万余个,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

各级检察机关把巡回检察与查办司法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从中发现了一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查办了一些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比如,2021年5月至6月,最高检组建巡回检察组对7个省的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履职过程中,共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履职方面的问题152个,同时也帮助监狱发现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313个,一批违法“减假暂”案件的线索。

据了解,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看守所检察工作。同时,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让高墙内外的司法、执法更能体现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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