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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滨海公安局交管支队、滨海新区法院开展业务交流研讨会

天津三中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滨海公安局交管支队、滨海新区法院开展业务交流研讨会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交通事故类案件办理水平,加强干警执法司法能力建设,近日,天津三中院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滨海新区法院开展业务交流研讨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立新,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牛健出席会议,三中院刑庭、市交警总队法制支队、滨海交管支队、滨海新区法院刑庭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加。

市交管局从专业角度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定责的思路,滨海交管支队介绍目前滨海新区开展酒驾违法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三中院刑庭法官、滨海新区法院法官介绍了办理醉酒驾驶案件中相关程序规定的适用。

张立新表示,交通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加强公安机关与审判机关的业务交流,对准确打击该类犯罪,维护道路安全,保障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牛健表示,要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理念,加强与法院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会上,参会人员还围绕如何实现交通类刑事案件质量提升展开热烈讨论,并就醉酒驾驶的血样采集程序、非路检查获的酒驾案件、“碰瓷”类敲诈勒索案件等执法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此次研讨会加深了公安机关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破解了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就建立疑难案件会商长效机制达成共识,对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促进提升刑事审判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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