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刘凤升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四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我市交通管控措施。刘凤升说,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0号公告要求,主城区实施交通管控,目的就是阻断疫情传播链条,请广大市民全力配合。
确因工作需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使用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发放的证明或通行证,证明或通行证要附件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做到人车证相符。实行交通管控必然会给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带来不便,请广大市民给予充分理解。
实行交通管控期间,交管部门将竭尽全力保障城市生活供应和生产经营车辆通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运输防疫物资、生活物资、春耕备耕物资的车辆快速通行。交管部门对广大市民急需出行提供便捷快速的保障,积极为广大市民排忧解难,竭诚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
交通管控期间虽然实行机动车限号出行,但是交管部门提倡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居家和网上办公,尽量不驾驶机动车出行。确因工作需要出行的人员,请提前到区(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证明或通行证,实行“两点一线”出行机制,严格管控个人轨迹,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交管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严重违反管控规定出行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在此,建议广大公交和货运司机朋友们,佩戴N95口罩、戴手套,做好消杀,注意个人防护,保证自身健康。
刘凤升表示,在疫情防控这个特殊时期,交管部门恳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属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携手渡过难关,早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