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把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通过‘两审两会一评价’,推动形成立体聚焦、系统集成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两审”即在巡察集中整改结束时,由党风室联合案管室及相关监督室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进行首轮“三方会审”,并结合所联系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掌握的情况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结合初步意见开展第二轮‘三方会审’,形成最终审核意见。
“通过两次‘三方会审’,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巡察机构对重要整改问题共同会商,横向贯通打好‘组合拳’,确保巡察整改齐抓共管,不断提质增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贵业表示。
在把好巡察整改审核的同时,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做到领导带头,纵向贯通构建“责任链”。每轮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以专题会的方式听取巡察情况,针对具体人和事,点对点、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统筹谋划、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市纪委定期召开常委会,明确职责,以“室组”联动强化监督重点,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贯通融合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的重要路径。通过“两会”不断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南宁市十二届党委第九轮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就巡察发现市住建领域腐败问题进行点人点事、提出处理意见。会后,市纪委常委会马上研究,部署任务,相关监督室则闻令而动,开展整改监督。
“市委书记专题会后我们立即跟进落实,对公租房租金追缴、墙改基金清退、推进旧城改造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层层压实责任,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30件,问责追责10人,建章立制8项,挽回经济损失约1.46亿元。”南宁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莫彬说。
为抓好巡察效果评价和成果运用,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委巡察整改效果评价办法(试行)》,以“三张清单”明确评价指标,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协同配合、同题共答,先后对21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对13个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扣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依据,推动巡察整改标本兼治。
“南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两审两会一评价’,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进一步增强被巡察党组织的外在压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助推首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南宁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卿表示。(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