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日报
我省出台若干举措提升垦地产业融合发展水平
划定“路线图”明确“施工图”
海南日报讯(记者 邓钰)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促进农垦与地方深度融合、区域统筹高质量发展。
《措施》聚焦垦地融合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从统筹垦地发展规划和用地,提升垦地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推进垦地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继续深化改革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和建立健全垦地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共六大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并明确责任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工作划定了“路线图”“施工图”。
在统筹垦地发展规划和用地方面,《措施》明确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垦地联合规划机制,市县应将垦区纳入本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布局,明确垦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加强农垦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对农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继续保留单列下达,支持农垦企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禀赋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休闲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势产业;创新农垦用地制度,多举措继续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开展农垦土地承包租赁费资产证券化。
《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通过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共建优势产业体系和拓展融合发展新路径三大具体举措,提升垦地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鼓励各责任单位推动垦地联合组建产业联盟,开展行业规范、技术服务、市场推广、品牌培训等服务以及推动垦地产业结构功能衔接、产业集聚,建设海口、三亚、儋州、保亭等一批垦地融合示范区。
《措施》提出,推进垦地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垦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解决垦区居民住房问题以及加强“居”的能力建设等多方面,打破地方和垦区界限,切实解决垦区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措施》还明确,支持农垦企业多元化筹措资金。积极挖掘垦区资源,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农垦企业进入海南省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发挥积极作用,投向农垦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其高质量发展。
4月15日下午,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口举行党委会,研究部署如何与各市县政府和相关厅局加强交流沟通,共同贯彻落实《措施》要求。下一步,该集团将出台专项方案,持续深化海南农垦改革,结合发展实际,统筹产业空间布局,推动海南农垦与属地政府在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融入、项目招商落地等方面一体化融合,切实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