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3时15分,西宁市新增12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新增1名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阳性人员84号,女,26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85号,女,38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86号,男,34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87号,男,46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88号,女,33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89号,女,3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0号,女,25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1号,女,28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2号,女,27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3号,女,4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4号,女,40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95号,女,24岁,系城东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
确诊病例35号,系4月17日第52号通告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41号,医疗救治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已将上述12名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同时开展流调溯源等相关工作。
(总台记者李永辉高山刘楚琪杨成李奕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