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鹿寨县纪委监委在“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收到一条匿名举报信息,反映该县中渡镇贝塘村贝塘屯六队原队长陶某某存在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集体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守护群众的“钱袋子”至关重要。县、镇纪委两级联动,抽丝剥茧、深入调查、查明问题,给予陶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其将挪用的集体资金退还集体账户。查处一案、治理一方,中渡镇纪委跟踪督促整改,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每一笔集体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收到举报移交线索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每日“线上”查看信访举报件时,在“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上发现问题线索,立即移交归口纪检监察室、镇纪委核实。
分析研判抽丝剥茧
针对举报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制定核查方案,成立核查组深入实地核查。
实地走访深入调查
核查组跋山涉水,实地走访,到银行调取流水账单,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询问了解情况,最终查明问题。
退还费用维护利益
责令陶某某将挪用资金72670.42元退还集体账户。所退资金经集体商议决定,部分资金按比例分配给群众,部分资金预留用于修建村屯排水沟渠,助力乡村振兴。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中渡镇纪委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屯廉情监督网格员召开集体资金监管工作会,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排查集体资金监管风险漏洞,利用廉情驿站、“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住监管漏洞。
(鹿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