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4月19日,椒江区在核酸检测中发现一支1:10混检阳性标本,经单采单检,5时56分确定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刘某某,户籍河南,船员(省外返椒人员)。居住地为葭沚八达码头(又名三山码头)运输船。目前,该感染者正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台州、椒江两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开展核酸采样检测,采取管控措施,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杀。
该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如下:
4月10日,随运输船由椒江出发前往省外;
4月11—16日均在运输船上作业;
4月17日9:00—12:00,与3名省外装货工人有接触,13:00随运输船从省外返椒;
4月18日20:00到达椒江八达码头;乘坐私家车于21:12到达岩屿公园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21:25乘坐网约车(浙JDB9283),21:40回到椒江八达码头运输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继续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共筑防疫屏障。
(总台记者李佳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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