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景山区纪委监委
近日,十三届石景山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巡察组进行授权。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共组建五个巡察组,于2022年4月2日至5月20日,对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等10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会议强调三个方面要求。一是要深化新时代巡察工作,充分认识巡察监督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要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完善巡察整改机制,深化上下联动格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总结十二届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地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二是要突出巡察监督实效,为十三届区委巡察工作开创良好开端。各巡察组要围绕“三个聚焦”,明确巡察工作重点和方向,突出共性和深层次典型问题,做到精准“画像”。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三是要强化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承担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内容落实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文/胡薇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