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税务局局长孙书润作新闻发布。
按照全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部署,围绕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孙书润介绍了全市税务系统把政策送到位、落到位的有关情况。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更大力度、更大规模、更大范围促进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快享、惠民利企。截至目前,国家共发布了16个文件,涉及28项政策。文件中既有对以前年度政策的延续,也有新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总体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将“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适用主体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至2024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去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继续延长。
二是以制造业为主突出创新企业发展。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同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延长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增值税、“房土”两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延续执行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
三是保民生促发展关注重点群体。延长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长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土”两税减免;继续执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四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是聚焦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近期,市政府又出台了《沈阳市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12条举措,其中涉及税务部门的有3项,我们将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国家出台的政策,覆盖主体多、涉及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尤其是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同时涉及新政旧政、存量增量,情况十分复杂。经测算,单就留抵退税政策而言,除大连外,沈阳符合条件的户数约占全省一半,退税金额约占全省三分之一,户数多、规模大。进入3月份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增加了政策落实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为此,我们一方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参加疫情防控,动员系统2800多名党员值守5000多个疫情防控点位,开展志愿服务1.7万余人次。另一方面,我们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精确推送政策。我们积极发挥税收大数据和贴近生产一线的优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台账式管理,有针对性的推送政策。同时,研究推出“一户式”税收优惠政策计算模型,对企业自身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种类和优惠税额实现“一键查询”。
二是深入开展培训辅导。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运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思维导图、顺口溜、短视频、三字经、童声说税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税收政策化繁为简、便于掌握,在“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各类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我们通过推出云上培训、直播课堂等形式,开展线上宣讲辅导83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正确理解政策、准确适用政策。
三是用心用情做好服务。通过采取“免申即享”“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等举措,确保政策落得快、落得好。特别是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组建应急值守队伍,24小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审核服务。升级完善“税事通”工作室,开通7×24小时服务功能,全天候提供服务。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升级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客户端,确保网上办、掌上办等手段有效管用。
四是实现精准监管。在落实好政策的同时,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坚决打击偷税逃税骗税”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完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精准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扫描监控,及时发现风险疑点,确保管理跟得上、风险防得住。同时,对骗取税费优惠的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振兴新突破、税务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市“一联三帮”“三直一快”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宣传要加力、服务要得力、系统要给力、监管要有力”的工作部署,以全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为重要抓手,以最快速度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力度助企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