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琼山〔2022〕143号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迈瀛社区居委会迈瀛第一、二居民小组持《土地权源证明》、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迈瀛社区居委会迈瀛第一、二居民小组,面积34845.46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迈瀛第二居民小组;南至迈瀛第二居民小组;西至海口市中山南路;北至海口市振发横路,拟将该宗地所有权权属确认给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迈瀛社区居委会迈瀛第一、二居民小组。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相关证据到我局琼山分局申述,逾期不主张申述则视为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符俪馨,电话:65809392。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