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据香港“星岛网”消息,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香港元朗曾在7月26日至27日发生大规模冲突,在警方发出反封信通知书后,钟健平仍参与并组织在元朗的非法集会示威活动,2021年被指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他早前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天(13日)于香港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判处其16个月监禁。
法官表示,警方先前经已向被告钟健平详述游行的潜在风险,但钟健平挑战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游行前后数次召开记者会,使用具煽动性的字眼,明知和期望他人参与,有意识地违法,属加刑因素。法官还表示,游行人数多且流动性高,人群后来偏离原本路线,警方的警力布置不足以应对,之后演变成示威冲突,多名配备武器的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甚至围困警车,警方合理地施放催泪弹驱散。
法官还表示,虽然控方事隔两年才提出检控,但本案有超过160小时视频证据需逐一察看,另外警方也需时间搜证,故此没有刻意延误,无对被告造成不公。法官表明被告的求情理由和事件有其他组织者都不是减刑因素,考虑到活动的参与人数和造成的破坏,以24个月为本案量刑起点并非过重。被告实时认罪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总刑期为16个月。
报道介绍,42岁被告钟健平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他另外被指控于同日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该未经批准的游行,此罪获法庭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