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的重要举措,也是合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但某些干部在危房补助款上动了歪心思,雁过拔毛、索取“好处费”。前不久,灵川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该县某村干部向村民索取危房改造“好处费”。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对信访问题进行核实调查。
信访室工作人员从举报信箱中收取信访件,并将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后录入到检举举报办理子平台中。
信访室呈批后将线索移送归口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成立核查组,召开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核查组到住建部门核查危房改造相关台账,了解详细情况,掌握一手资料。
核查组深入村屯就问题线索进行详细了解核查,村民反映其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万元后从中索取了7000元“好处费”。
与该名村干部核实其向村民索取危房改造“好处费”情况。
问题查实后,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该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索取的7000元“好处费”上缴国库。
该县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达到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方的目的。
(灵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