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这是该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检警协作办理的首例案件。
2月12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吐鲁番北站派出所民警在吐鲁番北站出站口对出站的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展查缉时,从其行李箱中查出199张伪造的环氧煤沥青漆检验报告,以及销售清单、欠条等材料。
案件线索移送到喀什市公安局后,喀什市检察院、公安局立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检警协作调查。喀什市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审阅卷宗、参与现场勘验,从依法履行侦查职能、有效指控犯罪的角度对案件的定性以及证据收集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了监督。
经调查,自2018年8月至2021年12月,胡某明知自己加工生产的环氧煤沥青漆为不合格产品,仍为一己私利,多次搬迁厂址,购买沥青块、煤焦油、染色剂等原料,加工生产伪劣环氧煤沥青漆,并在喀什地区范围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超过50万元。2022年2月,胡某又通过修改其他公司生产的冷底油检验报告方式,伪造了199张环氧煤沥青漆检验报告。
办案人员还在喀什市某村发现胡某的一处作坊,现场查获生产防水涂料原料沥青块14.3吨、煤焦油15余吨以及防水涂料成品150余桶、产品容器2.15万个。经检验,胡某生产的环氧煤沥青漆所检项目均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