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交通经济广播
海盐县在支援省外抗疫项目建筑工人返盐集中隔离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4月11日8时50分,海盐县在支援省外抗疫项目建筑工人返盐集中隔离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该2名无症状感染者为赴省外援建的建筑工人,分别于4月6日晚和4月7日早上集中乘车到达省外援建项目工地,援建工作结束后,于4月10日21时许闭环转运返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4月11日8时50分,复采复检核酸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4月10日18至24时,海宁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
关于海宁市新增3例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4月10日18至24时,海宁市在开展核酸筛查时,新增3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165例。新增的3例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163:陆某某,女,71岁,现住地址:盐官镇群益村洪家墩30号。
4月5日,3: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4:甘某某,女,69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北湖嘉园21幢2单元。
4月5-8日,硖石街道由拳社区核酸采样点;
4月9日,硖石街道由拳社区核酸采样点。19:5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165:王某某,女,55岁,现住地址:硖石街道芙蓉里6幢。
4月5日,硖石街道沙泗浜核酸采样点;
4月6日,硖石街道沙泗浜核酸采样点。23: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在上述时间段、上述地点与上述病例有时空伴随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流调及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防范区暂按管控区管控!海宁发布最新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管控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于4月11日零时起,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经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区”管控的措施通知如下:
1.防范区暂时按照管控区要求进行管控,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2.“三区”内超市、药店、农贸市场和其他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
3.“三区”内居民的生活必需物资进行配送。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4月12日零时起,桐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桐乡市关于调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响应级别的通告
桐防领告〔2022〕21号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桐乡市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12日零时起,桐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同步调整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严格落实“测温+扫‘桐行通’(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守好学校、企业、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综合体)、宾馆(旅馆)、住宅小区等各类“小门”。
2.严格管控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线入线口车辆通行,严格落实司乘人员闭环管理。严格公路、铁路、港口码头、内河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查验工作,避免人员集聚,加强通风消毒。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有序恢复营运。
3.继续关闭棋牌室、酒吧、迪吧、KTV、麻将房、茶楼茶室、桌游室、游泳馆、公共浴室、足疗(浴)店、网吧、影剧院、电影院、游艺厅、电子游戏厅、剧本杀、密室逃脱、按摩店、艾灸馆、美容院、SPA馆、修脚店、婴幼儿洗浴场所、儿童娱乐项目、体育场馆、桌球室、健身房、采耳店、养生馆等娱乐休闲室内密闭场所和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生产企业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复工复产。
4.暂停组织大型广场舞、健身操等集聚性娱乐活动。
5.养老院、福利院、精神病医院等重点场所暂停探视。
6.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有序复学,落实闭环管理;各类线下早教、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开学。
7.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图书馆、博物馆等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
8.“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农村文化礼堂、农村家宴活动等;饭店、餐馆等堂食按容量的50%控制人数,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9.暂停举办跨省、跨市性会议,暂缓举办市内大型会议、体育赛事、庆典、展会、讲座、培训、招聘等聚集性活动。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向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报批。
10.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
11.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广大市民要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规定、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发现来自周边疫情严重城市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桐乡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桐乡相关区域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公布
4月10日,桐乡市对屠甸镇、濮院镇等相关区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合计采样96418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桐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来源:海宁发布、桐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