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盎然,柳绿花红,然而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来袭,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特殊时刻,省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曾瑞忠和干警吴晓东于3月29日奔赴广州,现场扣划执行案款3700万元,创造了省法院单次执行到位金额的新记录。
(2022)鄂执10号案件,系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广州某学院、增城市某实业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该案审理阶段,广州某教育投资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数个被执行人提供了1亿元的银行存款担保。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广州某学院等及担保人广州某教育投资公司向法院提出,以担保账户的存款来履行判决义务,对剩余部分予以解除冻结。广州某教育投资公司特别提出,受政策和疫情双重影响,公司经营困难,急需资金维持运转,请求法院尽快办理。因之前财产保全在某银行广州某支行营业厅办理,无法通过线上扣划,必须到该营业厅现场办理。
收到申请后,合议庭讨论认为,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帮助担保人广州某教育投资公司解决经营资金困难,必须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快完成此次执行任务。
在执行方案确定后,承办人员迅速了解广州疫情防控政策,购置防疫物资,于3月29日上午乘坐动车前往广州,于当日下午顺利扣划3700万元执行案款,并及时解除了剩余款项的冻结,受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