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辽宁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紧急提醒:4月3日接到通报,有一批涉疫进口火龙果流入海城市多家水果销售店,具体店址店名详见附表:
请广大居民认真对照附表中的地点和时间,如果在3月29日、31日之后曾在附表中水果销售店购买及接触过进口火龙果,或在店铺内逗留过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立即居家自我隔离。并配合落实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出行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苗接种是最经济、有效的防控措施,请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免疫接种的人员及时接种新冠疫苗。
(总台央视记者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