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3月30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我省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争取水污染防治资金12.4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去年,我省在保护饮用水水源、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持续投入资金,向各设区市下达资金约10.2亿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约10亿元,支持涉水项目77个。治水资金持续投入,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去年全省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3.6%;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5.5%,比上年上升1.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八。
坚持分类施策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省有序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划定,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共划定保护区158个,全省农村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水源地共划定保护区934个。去年,我省还妥善解决3个水源地跨界问题,积极推动乐平、婺源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落实,督导南昌、九江、宜春完成备用应急水源建设。
坚持补齐短板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工业污水污染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排查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应急能力建设、污水排放等问题。截至目前,我省排查发现工业涉水问题273个,已整改完成267个,整改完成率97.8%;全省107个开发区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已达147座,全部建成一体化在线监控平台。
坚持铁腕执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流域联合执法和水源地交叉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651人次,检查企业及饮用水源地2451家次,发现问题858个;约谈企业或第三方运维单位182家,下达责令改正346家、责令停产整治10家,立案处罚78起,处罚金额946.2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4起,行政拘留21人,8家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被查处。